发布日期:2017-05-19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5月19日8时30分 至 2017年6月13日15时0分。 
招标编号:SSASSC11708440 
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清溪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二期) 
工程地址:东莞市清溪镇  
投资金额:73384922.94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清溪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二期),包括三坑渠片区、清溪河片区、茅輋片区,涉及道路包括康怡路、荔横路、科技路、清溪文化公园、铁松路、银屏路纳污范围465ha,沿现状道路建设截污次支管网,截留沿线排污口,并转输上游污水就近接入现状污水主干管,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约8991m,管径为DN300~DN800,工程造价约7400万元 。 
发包范围:东莞市清溪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二期)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管沟开挖及回填,地基处理,管道敷设,污水管道及配套构件的购置与安装,道路路面及相关附属设施等的破除与恢复,各类井(工作井、接收井、接受井、截流井等)的施工,各类管线拆除、迁改与保护,基坑支护,围堰及箱涵、施工围挡、绿化拆除与修复工程(绿化养护期为3个月)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6月20日0时0分 至 2018年6月25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6月13日15时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17年6月13日15时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5月19日8时30分 至 2017年6月13日15时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22769693(转3330)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9.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东莞市清溪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二期)(图纸预算.tzs 2017-05-19 09:01:59.0
东莞市清溪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二期)(招标签章)(招标.zbs 2017-05-19 08:5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