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4月21日8时30分 至 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HASHA11700289
建设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松山湖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松山湖
投资金额:11477032.77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等施工内容。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最大跨度约18m,建筑层数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2.8米,总建筑面积为5273.21平方米、总投资金额约1148万元。
发包范围: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结构工程:按招标图纸设计内容完成原有结构柱加固、梁板加固,新增钢柱、钢梁、楼梯、钢结构屋面等施工内容。
2、装饰装修工程:①室内拆除工程,拆除原有的隔墙、地面、天花、水电管线等施工内容;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包括隔墙、地面铺装、天花、门窗、栏杆、煎药房橱柜等施工内容。
3、给排水工程:按招标图纸设计内容完成给排水管道、各种用水设备、排水设施、洁具、器具以及相关管线配件等采购与安装等施工内容。
4、消防工程:按招标图纸设计内容完成消防管网、消防报警、消防栓、消防箱、自动喷淋、气体消防等施工内容。
5、电气工程:按招标图纸设计内容完成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配电箱、线路敷设、灯具、插座采购安装等施工内容。
6、弱电工程:按招标图纸设计内容完成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语音与信息系统、电子显示屏系统、有线电视管槽的预留等内容。
7、通风与空调工程: ①通风工程包含排烟机、排烟口、防火阀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②空调工程包含了模块风量热泵机组、吊式空调机组、冷冻水泵、风机盘管、排气阀、调节阀、膨胀水箱、方形散流器、动态平衡阀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8、幕墙工程:按招标图纸设计内容完成石材幕墙、铝合金门窗、钢结构雨棚、中空玻璃、钢构件及连接件的采购与安装等施工内容。
9、电梯工程:按招标图纸设计内容完成电梯的采购与安装等施工内容。
其中移动式桌椅柜台等的采购与安装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5月19日0时0分 至 2017年12月12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或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建筑工程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建筑工程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4月21日8时30分 至 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自行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99133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18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担保金额:180000元。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